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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03-30 15:51   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对博士后的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现开展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合格等次:综合素质较高,工作刻苦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良好,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且在站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的高水平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或中国博士后基金二等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单项经费达10万元以上;

4.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5.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1项。

(二)不合格等次:达不到上述合格条件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或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相应处分;

2.长期不在站;

3.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博士后中期考核。

二、考核对象

国家博士后和校内博士后(不包括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一)牵头检查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各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

(二)被考核人认真填写《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附件2),提交至所属考核小组。

(三)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站表现,给出综合评价意见。于2022年04月15日前将《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纸质版提交到知雨楼人事处4-2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楠  赖小妹

联系电话:0851-88416038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考核人员名单

2.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

 

附件【附件1 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考核人员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校内博士后中期考核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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