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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反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退站的公告
2021-05-16 15:11  

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校政发〔20185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超期6年未出站博士研究人员予以退站处理。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姓名

博士后编号

流动站

进站时间

退站原因

张永春

154233

基础医学

2015323

超期6年未出站

尚小丽

141832

基础医学

201466

超期6年未出站

二、公示时间

2021517日起至525止。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或公示内容有何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请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相关情况,请反映者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851-88416035

 

贵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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