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校政发〔2018〕5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超期6年未出站博士研究人员予以退站处理。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姓名 |
博士后编号 |
流动站 |
进站时间 |
退站原因 |
张永春 |
154233 |
基础医学 |
2015年3月23日 |
超期6年未出站 |
尚小丽 |
141832 |
基础医学 |
2014年6月6日 |
超期6年未出站 |
二、公示时间
2021年5月17日起至5月25日止。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或公示内容有何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请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相关情况,请反映者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851-88416035
贵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