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现将我校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千”层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4月1日),青年博士或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青年科研骨干。学校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2015年由我厅申报被评为“千”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人员、已经入选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人员、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二、名额限制
“千”层次人才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5个名额。
三、申报时间
“千”层次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4-26房间,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