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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0-10 11:29  

校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现将我校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千”层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4月1日),青年博士或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青年科研骨干。学校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2015年由我厅申报被评为“千”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人员、已经入选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人员、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二、名额限制  

“千”层次人才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5个名额。

三、申报时间  

“千”层次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4-26房间,截止时间:201652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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