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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科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协助处长拟定师资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师资培训管理,包括负责审核教师学历提高、培训进修,制订协议,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教职工出国出境培训进修等;

3、负责学校师资管理工作,包括对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教师的考核;

4、负责专家管理工作,包括国家、省、市各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市管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千·百·十工程”培训对象等的选拔、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5、负责校本部及附属单位教职工继续教育证书的审查验证工作;

6、负责全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审核、办理学校兼职班主任的聘任工作;

8、负责审核、办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特聘教授的聘任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考试、评审、验印、推荐评审等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11、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工作;

12、负责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增资上报工作;

13、负责学校教师中评委会、高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及管理;

14、负责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遴选、招收录取、在站管理、出站审核等工作;做好博士后流动站的对外宣传以及与兄弟单位之间博士后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项目资助金等使用的监督、审核工作;

1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人才科科长:张楠      联系电话:0851-8841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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