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更好推进7月5日学校绩效工资会议精神,请各单位7月5日—11日根据学校《贵州医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贵州医科大学奖励性绩效分配细则(暂行)》制定部门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一、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制定审核及流程
(一)联系人事处朱俊伟核定学校划拨给部门内部奖励性绩效额度。
办公电话:88416036 QQ:25446400 邮箱:eli1866@vip.qq.com。
(二)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分配办法,可按月,季度,年度发放。
(三)经征求教职工意见、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知雨楼4楼22室(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7月12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案。
(五)7月13日反馈各部门方案通过情况。
二、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包含内容
(一)部门内部奖励性绩效方案制定
(二)特殊工作奖励性绩效,由学校安排的特殊工作任务执行牵头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三、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原则
(一)为了能正常推进学校绩效工资改革,之前余留预算经费不能用于本次核算依据,不能用于发放人员经费。
(二)当年核定部门奖励性绩效额度须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若当年未发放完毕,不能累计到下年发放。
四、部门奖励性绩效发放样表(详见附件)
人事处 财务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