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新入职人员
岗前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贵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18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
一、培训目的
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熟悉学校教学科研及医疗工作情况,了解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面临的发展任务,增强广大新入职员工对学校及医院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宿感,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通过培训使新入职员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尽快熟悉学校情况并适应工作岗位及其要求,掌握高校教育规律,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更新教育理念,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全面提升自身能力。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2018年新招录、调入、补充到我校各岗位的事业编制的相关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三、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参观校史馆等。
四、培训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
(一)专题讲座
1、贵州医科大学科研政策解读;
2、贵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
(二)参观校史馆
更加直观了解和认识学校历史,增强作为贵医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五、培训要求
(一)2018年度新入职员工,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培训,要合理安排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保障培训顺利进行。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或缺勤三分之一(含)者,视为培训不合格。
(二)培训结束后,每位新入职员工需提交一份培训心得(包括参与培训后的收获、培训存在的不足及对培训的建议)以及一份“职业发展计划”(为期3年的个人发展计划)。不按时上交心得体会和职业发展规划者,视为培训不合格。
(三)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转正定级、职称职务评聘、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部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为保证新教师上岗后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尽快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了解教师职业特点,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及技能,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新进教师及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人员。
(二)培训时间:10月27日-10月28日,11月2日-11月4日。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一)必修部分(24学时)
1、高等教育学(12学时)
2、高等教育心理学(12学时)
3、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学)
4、高等教育法规(自学)
(二)讲座部分(8学时)
1、青年教师职业发展(2学时)
2、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建设(2学时)
3、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示范与评议(2学时)
4、教学课件的设计与制作(2学时)
五、考试与考核
(一)必修部分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成绩由平时考勤和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具体以授课教师上报考核方式为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自学部分》以课程论文、读书笔记考核为主。
(二)培训过程中,严格纪律,实行学员请假批假制度,需请假的学员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请假条报送教师工作处。
(三)补考与重修
1、补考
单门课程平时考勤请假缺课未超过所设置课时的三分之一的,最后综合成绩低于60分,本门课程不合格,下次重新报名缴纳考试费参加本门的考试。
2、重修
单门课程平时考勤请假缺课达到或超过所设置课时的三分之一,本门课程不合格,下次重新报名缴纳培训考试费参加本门课程培训。若四门课程中超过二门不合格,所有四门课程必须重新报名缴费参加培训。累计未请假旷课超过4学时,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参加考核,下次重新报名缴费参加培训。
六、证书
培训结束,根据学员参加考核情况,评定“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后,学员方能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贵州医科大学2018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日程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18年10月12日